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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4 15:5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2-1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2]44号)以及《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鄂科发[2022]46号),为高效开展“黄河南岸灌区面源污染对黄河干流影响评价及其治理技术研究”“黄河几字弯区地下水—河湖系统保护与产业适水调控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项目”“库不齐沙漠北缘黄河洪水资源利用综合效应监测研究”等重点研发项目,现面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技能、专业和学历,热爱科学研究;
(三)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善于团队合作;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应届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请详见附件《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四、岗位待遇
本岗位为临时性岗位(无编制),待相关科研项目结束后解除聘用。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联系方式:0477-8586700
五、应聘流程
1.应聘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鄂尔多斯市河湖保护中心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ordoshz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未招满岗位可延期招聘,直至招满为止。
2.初选。设岗单位根据岗位申报情况,择优确定面试考察对象。
3.面试考察。设岗单位组织面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性、综合能力素质、学术追求及个人品德。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单位另行通知。
4.公示招聘结果。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设岗单位通知,拟聘人员与设岗单位签订《科研助理岗位服务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上岗的,解除聘用协议,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由鄂尔多斯市河湖保护中心负责全面组织实施。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设岗单位。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河湖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lj.ordos.gov.cn/zw/tzgg_68168/202412/t20241211_3738142.html